陪孩子走一段回家的路-從「隱藏在家事紛爭背後真正原因」的幾段故事說起

  本會於114年4月19日邀請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趙偉志家事調查官,與會員分享「隱藏在家事紛爭背後真正原因」議題。

  講座首先從家事調查官與訪視社工的角色及依據談起,並簡要說明家事調查官的制度建構模式,以及家事調查程序之運作(發交調查-定調查計畫-定調查期日-調查方法-提出調查報告),緊接著介紹家事紛爭中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相關議題,當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成為1990年後,我國思考未成年子女相關議題的主流思想及法律政策時,為何未成年子女會需要國家更加的重視及給予特別照護?以及嘗試突顯的信念及價值進行思考時,除有利於進行概念闡述的豐富度外,也能讓我們更清楚地看見未成年子女的真實地位與情境。另講述從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:確信家庭為社會之基本團體,是所有成員特別是兒童成長與福祉之自然環境,故應獲得必要之保護與協助,才能使其在社區中充分擔當其責任。兒童因身心尚未成熟,因此其出生前與出生後均需獲得特別之保護及照顧,包括適當之法律保護(前言第5段、第9段);至釋字365號解釋及民法、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作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明文規範。

  其後,講座說明離婚對子女之負面影響及離婚告知的重要性,指出藉由理想的離婚告知,能夠讓孩子不用再去臆測父母間的關係為何、對於家庭現狀有更具體的認識、可以較放心的與父母談內心對家庭的看法,以及預測未來的家庭變化。最後,講座播放相關實測影片,片中讓兒童先就不同的動物、英雄角色、玩具等選項做選擇,最後讓兒童在父或母之間選擇,深刻突顯出兒童在選擇父或母的情況下,惶恐不安和猶豫不決的心情,導引出國家及家庭應重視未成年子女的想法及意願,勿憑藉在身分與地位上的優越,而取代未成年子女表達意見的權利,更要避免其淪為工具,有礙未成年子女的身心發展。課程內容豐富且深入簡出,讓參與課程之律師們受益良多。(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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